山特蓄电他的使用寿命与它被放电的深度密切相关。UPS电源所带的负载越轻,市电供电中断时,蓄电他的可供使用容量与其额定容量的比值越大,在此情况下,当UPS电源因电池电压过低而自动关机时电池被放电的深度就比较深。
实际过程如何减少电池被深度放电的事情发生呢?方法很简单:当UPS电源处于市电供电中断,改由蓄电池向逆变器供电状态时,绝大多数UPS电源都会以间隙4s左右响一次的周期性报警声,通知用户现在是由电池提供能量。当听到报警声变急促时,就说明电源已处于深度放电,应立即进行应急处理,关闭UPS电源。不是迫不得以,一般不要让UPS电源一直工作到因电池电压过低而自动关机才结束。
对于UPS电源长期处于市电低电压供电或频繁停电的用户来说,为防止电池因长期充电不足而过早损坏,应充分利用供电高峰(如深夜时间)对电池充电以保证电池在每次放电之后有足够的充电时间。一般电池被深度放电后,再充电至额定容量的90%至少需要10~12h左右。
在N+X并联冗余或者双母线的配置系统中,UPS主机一定有冗余,如:2+1并联系统中,冗余量占总容量的33%,1+1并联系统中,冗余量占总容量的50%,1+2并联系统中,冗余量占总容量的67%,在双母线系统中冗余量至少占总容量的50%等等。按照常规的电池配置方法,每台UPS主机配带各自的电池组,如果UPS主机因故不能逆变,它所配带的电池组也就跟着作废了,尽管电池*。所以UPS主机冗余,电池也要跟着冗余,主机冗余量占UPS总容量的百分之几,电池冗余量也要跟着占电池总容量的百分之几,只有这样才能使系统后备时间不受影响,达到真正冗余的效果。换个思路考虑,当某台UPS主机发生故障时,如果将它所配带的电池转移给其它正常的UPS使用,那么系统配置的电池不就没必要冗余了吗?整个系统的后备时间不是同样不受影响吗?这正是共享电池组方案的理论基础。
电池是需要维护的,如果长期不放电就会失去活性。对于传统的电池配置方案,由于电池数量较多,停电后电池会小电流放电,电池容量可能还没有放掉多少市电就已经恢复。这种小电流的浅度放电对电池是没有好处的,久而久之电池性能就会下降,一旦某台UPS坏掉,其它UPS电池的后备时间就会达不到要求。而对于共享电池组方案,由于电池数量相对较少,停电后电池的放电电流就会比较大,电池容量也可以放的比较多,这样有利于提高电池的活性,延长电池寿命